2012年,我局根据年初审计项目计划,派出审计组对市本级和乐平市、昌江区和珠山区2010至2011年度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表明:近两年来,市县乡计生部门能按照“一升三降”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度,扎实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审计部门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五条切实可行的建议如下:
(一)财政部门应根据上一级政府每年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书要求,按标准足额将计划生育事业费列入年度预算,从源头上确保资金到位。
(二)要严格按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范围使用资金,确保计生事业费专款专用,行政经费不足不能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三)规范“五访五问”支出,杜绝改变慰问对象、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发生,将温暖真正送到计生服务对象手上。
(四)严格执行《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按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好社会抚养费,发挥社会抚养费的最大效益。
(五)严格执行《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征收,返还后由县(市、区)计生委监督管理其使用情况。
同时,审计部门将审计情况写成《我市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审计专报,报送市人民政府,以发挥审计参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