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根据《法治景德镇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景德镇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总结2016年法治建设情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省审计工作重心,2016年我局要着力抓好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景德镇样本”主题,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公益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以案释法四大机制为保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优化法治宣传内容,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法治宣传的效果,进一步增强我局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理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审计法》和《江西省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时宣传普及市普法办安排年度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及2016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局领导班子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法制合法性审查后,才能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或审计业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三)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要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深化财政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扶贫审计力度,做好民生审计;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大力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绿色发展;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力度,促进提质增效。
(四)完善审计结果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审计结果公告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外,依法依规全面公告审计结果。完善信息依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注重运用新媒体,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行为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才可上岗从事审计业务工作。同时对离通休和调离人员行政执法证及时进行注销,实行动态化管理。
(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赣办发〔2015〕4号)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制度,加大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加大与公安、检察和纪委的工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并加强对移送处理结果的跟踪,提升审计结果利用层次。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景德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景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善考评体系,加强经费保障,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开展全市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暂行规定》,对全市各个县市区审计局2016年度审计项目质量开展检查。通过检查,指出县市区的审计计划管理及审计项目在编制实施方案、编写工作底稿、收集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复核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依法审计水平,指导县市区法规审理工作。
(九)着力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对本地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要重视信息化审计人才培养,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全市数据采集的组织领导,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市级审计数据系统;要大力推广数字化审计方式,着力提高审计延伸核查的精准度,增强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能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景办字[2016]27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景普法办字[2015]5号)的文件要求,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我局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科室负责落实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
(十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十三)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保障法制机构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法定职能。利用全省及全市审计审理人员与法律顾问在微信群、QQ群中的在线交流,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或者法律专家学者在群中进行语音讲座,提高全市审计、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