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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6日17:34

                       (摘要稿)

受市政府委托,2017928日,市审计局局长周镇清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资金和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以及国有企业等方面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税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稳步推进改革发展,优化支出结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持续改善民生,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一是落实社保各项优惠政策,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全市社保支出30.55亿元,同比增长18.9%;二是提高教育扶助水平,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大力推动高等教育建设,新增高校生均经费资金1000万元;三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拨付资金2503万元落实提高本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补助,安排新型节能车购置专项经费1600万元用于补贴新型能源车,落实科技专项资金1200万元,资助科技计划创新项目。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助推我市经济发展。一是服务重大产业体系,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入,努力推动具有景德镇特色的“3+1”产业体系的构建,支持做强陶瓷产业;二是支持城市基本建设,重点加大城建资金的投入力度,努力完善城市功能;三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安排资金用以御窑遗址拆迁及周边环境整治、陶瓷博物馆改造以及全民健身和体育场馆建设,继续推进陶溪川、名坊园、三宝国际瓷谷等陶瓷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独具景德镇传统特色的文化“名片”。

——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推动财政事业发展。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先后制定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景德镇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涉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文件;二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正式出台《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景德镇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实施,研究部署扩大试点范围,起草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同时,对部分政府购买项目实施了购买服务。

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6年市本级(不包括高新区、陶瓷工业园,下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62亿元,总收入88.6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6.07亿元,总支出72.87亿元。市本级政府基金收入合计19.94亿元,市本级完成政府基金支出12.77亿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预备费未足额提取;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国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未足额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未开展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工作。市本级财政部门2016年仅对调整预算的功能性科目进行批复,未对调整预算数的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进行批复,导致部门(单位)培训费、会议费等科目预算不完整。

     2.配套资金不到位。景德镇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未及时配套到位。

     3.预算支出未细化。市本级财政2016年部分预算支出未细化至下一级预算单位。

     4.未开展清理实有资金账户工作。截止2016年底,市本级财政未开展清理实有资金账户工作,有大量资金滞留在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上。

     5.部分政府工程项目发包程序及计价方式不合规。市建设部门将部分政府工程以施工令形式直接发包下属单位实施。

     6.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进展较缓。截止2016年底,有部分达到清算条件的楼盘未及时清算。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了市科技局等10个市直部门及32个下属预算单位从审计情况来看,2016年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有8个部门预算执行存在上年结余未纳入年初预算、预决算差距过大、以及向其他单位拨款等情况。

(二)“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有6个部门“三公经费”存在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等情况。

(三)资产管理方面。有5个部门存在列支费用应作未作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情况。

(四)税费管理方面。有4个部门存在营业性收入漏缴税费、接受不合规票据报账漏缴税费等情况。

(五)决算(草案)编制方面。有6个部门存在少列支出、少记收入等决算(草案)编制不实的情况。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通过对市西瓜洲棚户区改造项目、市一中艺术楼以及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项目建设管理和竣工决算情况进行的审计,主要发现存在如下问题有: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部分项目合同要素不全,存在未明确开竣工时间和未填写签订时间等情况;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结合部门预算、财务收支及经责审计,重点对相关单位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部分单位挤占专项资金弥补经费不足。

(二)2016年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安居住房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部分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农村危旧房基层相关准入申请户标准审核不严。

 

 

 

五、企业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国资营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负债损益反映不真实。

六、审计建议

㈠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建议: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不断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

 ㈡强化问责和公开,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议:一是有关部门和地区应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特别是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积极推动清理不适应的制度规定。三是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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